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安專項工程 A1標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通過招標,該項目已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招標人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鑒于本項目工期緊,工程量大,為了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對該項目的碎石材料采購勞務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招標的項目為高安專項工程碎石材料采購,供貨地點位于高安市境內(具體以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準)。
2.2 計劃供貨期為:2025年4月至項目完工。
2.3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2.4 本次招標共劃分為3個標段,具體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及要求如下表:
序號 | 標段 | 材料名稱 | 單位 | 暫定數量 | 控制單價(元/t) | 預算金額(元) |
1 | CLS01標(砼站用碎石) | 碎石(19-31.5mm) | t | 30000 | 72 | 2160000 |
2 | 碎石(9.5-19mm) | t | 72000 | 74 | 5328000 | |
3 | 瓜米(4.75-9.5mm) | t | 22000 | 62 | 1364000 | |
合計 | 8852000 | |||||
1 | CLS02標 | 8cm內碎石統料 | t | 430000 | 65 | 27950000 |
合計 | 27950000 | |||||
1 | CLS03標 | 8cm內碎石統料 | t | 550000 | 65 | 35750000 |
合計 | 35750000 |
注:①單價應為包含材料、裝卸、運輸、安全、保險、檢測、稅金等一切與標的物有關的價格,即運送至使用單位指定地點的綜合價格。
②表中所列數量為暫定量,僅供參考,不作為合同履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甲方確認的實際供貨數量為準,中標人不得以實際供貨數量發生變化而提出調整合同核心條款的主張。
③三標碎石為供應K0+000-K11+300、二標碎石供應K11+400-K22+000,請投標人自行考慮運距等情況,謹慎報價。統料3cm-8cm以內碎石比例應達到70%。
④如中標人供貨不滿足施工進度催促后仍無改善時,經理部有權與第二排序投標人以第一排序人的中標價簽訂供應合同,如排序第二投標人不愿意或不滿足供應能力則順延至排序第三投標人。
3.1投標人必須在工商部門注冊,具有有效營業執照(有效期必須至本項目完工2027年12月以后)的碎石廠商或經銷商,廠商須具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經銷商具有廠商經銷授權委托書及其證件,一家碎石廠(含碎石廠委托經銷商)只能投一份標書。(如:碎石廠及碎石廠委托經銷商同時報名,經銷商報名無效;碎石廠委托二家及以上經銷商報名,只有第一家報名有效。)
3.2 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投標人至少具有一個單個合同供貨量在6萬噸以上的建設項目的碎石供貨業績。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向且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請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將以下報名資料以彩色復印件(蓋章)形式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宜春市經開區春一路20號一樓會議室獲取招標文件:持單位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且廠商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采礦許可證彩色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安全生產許可證彩色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經銷商持廠商授權委托書及廠家相關有效證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相關業績、第三方檢測報告、自帶U盤與上述加蓋公章的資料復印件一套。未按要求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無效。
4.2投標人報名時持最近3個月內第三方檢測報告報告且需滿足規范標準。攪拌站用二類標準,換填料三類標準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4月8日上午9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上午9時3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宜春市經開區春一路20號一樓會議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本招標公告發布媒體: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shkwhg.com/)、宜春公路信息網(http://gonglu.yichun.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
地 址:宜春市經開區春一路20號
聯系人:巢女士 聯系電話:15007958775
監督部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室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