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安專項工程 A1標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通過招標,該項目已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招標人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鑒于本項目工期緊,工程量大,為了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對該項目的橋涵類勞務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招標的項目為高安專項工程A1標橋涵類勞務協作作業,施工地點位于高安市境內(具體以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準)。
2.2 計劃工期為:2025年5月-2026年11月,工期19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開工時間為準,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3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2.4 本次招標共劃分為2個標段,詳細工程見項目清單。
標段劃分 | ||
路名 | 標段 | 工程內容 |
橋涵類 | QL07標段 | 蓋板涵1標 |
QL08標段 | 蓋板涵2標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滿足的資質和要求如下: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在工商部門注冊,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持有營業執照的勞務作業企業(經營范圍必須包括建筑勞務作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業績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信譽良好。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不得轉包或分包。
3.3 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次招標活動。
3.4 投標人在人員、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次協作作業施工的能力,報名時需要提供最少1個近6年內(2019年1月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并成功完成合同金額在18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橋涵勞務工程(公路、市政)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協議書、完工證明原件備查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注:業績證明、合同應提供詳細工程量清單),如投標人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資料和虛假證明的,一經核實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注:3.5 本次報名投標單位不得自選標段,由投標人在開標時對報名公司進行平均分標段的原則,采用搖球的方式隨機選定一個標段。隨機確定標段后,投標單位的法人(或委托授權人)應當場確認所投標段,否則視同自愿放棄投標,標段確定完成后,投標人只對所選定標段進行報價。投標人只可參與本項目其中1個類別的競投(本次勞務招標針對路基類勞務及橋涵類勞務),且只能中1個標段。已在高安專項工程A1標路基類、橋涵類中標的單位,不可參加此次報名。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請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相關業績文件、企業信用證明資料及上述資料彩色復印件一套(加蓋單位公章),同時自帶U盤獲取招標文件。前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宜春市經開區春一路20號一樓會議室獲取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將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年 5 月 15日 10 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上午10時0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五樓會議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本招標公告發布媒體: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shkwhg.com/)、宜春公路信息網(http://gonglu.yichun.gov.cn/)。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 巢女士
電 話: 15007958775
監督部門:中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5年 4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