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本項目于2025年5月19日在宜春公路信息網及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網上發布了招標公告,現對該招標內容作如下澄清和修改,請遵照執行:
招標公告的內容:3.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有效期必須至所有項目完工以后),同時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修改為:3.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有效期必須至所有項目完工以后)。
其他未盡事宜,均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江西宜路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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